人們常就新生代欠缺責任,「做事為求就手,萬大事都得過且過」。很多家長都抱怨小朋友總是要人督促,但「3歲定80」,小朋友有沒有責任心,就要從小就培養的。說來容易,但爸爸媽媽又要怎樣做?下面4steps養育一個承擔的小朋友!
1. 最好時機:學前階段就培養
3~5歲開始發展主動好奇﹑有自發性,是培養責任感的好時機。愈小開始建立,就愈易增強責任動機。雖然責任感看似空泛,但也有層次之分,爸媽首先要建立孩子對責任感的認知。例如:從個人角色和任務層面,預備個人洗澡用品﹑執拾書包和上小學後能自發性地完成功課。
但爸媽要明白,責任感較難有程度之分,即使孩子偶在某方面達不到要求,卻不一定代表孩子在其他方面同樣欠缺責任感,要視乎事件的影響才能定斷。
2. 先建立責任任認知
要讓孩子理解每個人都有責任,學會照顧自己亦是責任之一。例如:根據孩子的能力制定日常流程,安排一些小任務(收拾玩具﹑丟垃圾﹑鋪好枱墊準備吃飯﹑抹枱﹑數筷子等,讓他們嘗試自行完成。
其中製作屬於小朋友的責任圖表,清楚列明1~3件每天可以負責完成的事,而當小朋友完成後,請爸媽讚美獎勵,以鼓勵孩子更主動分擔責任,將責任感建於成功感。例如孩子能自覺刷牙,便可以獲得睡前說故事時間作獎勵等等。
不過家長要注意,在制定責任表時,需按孩子的年齡和發展程度而定,清晰跟孩子說明要求,不要用成人的尺度來評核,可以把繁複的任務分拆,例如:到底收拾玩具只是把玩具放進玩具箱裡,還是要分類,都要說明清楚,或是分拆完成。
3. 孩子要有say,才能提升負責任認同感
面對「明明說了很多遍,但仍然要三催四請才願意行動」的情況,因為孩子是否願意行動主要是視乎心態,爸爸媽媽可以提供一些選擇權給孩子,也許就有可能對症下藥。
例如:玩完玩具後,爸媽希望孩子立刻收拾,可是孩子想休息後才收拾。這時,爸媽不要立即否定孩子,反而跟他們商量和協調,要是在指定時間內仍然沒有收拾,便要承擔後果。
4. 家長態度尤其重要
爸媽要嘗試了解孩子為何會推卸責任,是力有不及還是想避開懲罰?切忌先入為主,要給予時間和機會小朋友解釋原因。
由於小朋友的理解能力有限,未能完全理解自己所需承擔的責任。家長的態度很重要,必先以身作則,言行一致,小朋友才能模仿學習。不同照顧者的要求必須一致,小朋友才能遵循,爸媽可以先訂立出一套標準﹑取得共識,最理想的方法是將這個重任側重於主要的家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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