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媽媽都希望小朋友夠聰明,除了「趨谷」式教育外,現今越來越多人都用「玩樂」來令小孩變得更聰明。有學者在1952年提出了「遊戲行為」可以令小孩有更全面的發展,但「怎樣玩」、「玩什麼」卻是有考究的,當中更細分不同的階段。那爸爸媽媽又知不知道呢?
學者皮亞傑Piaget於1952年提出遊戲行為有4個發展階段,其中他認為兒童的遊戲行為是配合孩子們在每一個階段的認知發展。下面一起看~
1. 感官期 (0-2歲)
玩弄一些可刺激視覺、觸覺和聽覺的東西玩具。例如:鐘鈴和有聲玩具刺激聽覺;橡膠珠和毛茸茸的動物公仔刺激觸覺;躲貓貓和推拉玩具吸引慢行;積木和旋轉木馬訓練協調;組裝玩具和配對可訓練解決問題。當中,感官期的孩子更細分「0–3個月」、「4–7個月」、「8–12個月」、「1–2歲」等階段,每個月/年齡階段的寶寶有著不同的重點遊戲。
▼ 0–3個月大:視聽為主
爸媽必須給寶寶提供適宜的環境,在孩子清醒時多與他互動,做一個叨叨自說自話的話嘮家長,如給他撫觸、讀書、放音樂、跟他聊天、扮鬼臉等;又或者準備一些黑白卡、不同大小形象或質地的玩具和紅色氣球,用強度的視覺刺激助寶寶大腦細胞相連接,如讓寶寶躺在床上追視紅色氣球(爸媽手持紅色氣球距寶寶15cm慢慢抖動)但注意每次給孩子追視玩具的時間(約1–2mins)並不能過長。
▼ 4–7個月大:觸感為主
此時寶寶已懂分辨人物了,更會學會抓握、翻身、坐直這些小技能,所以爸媽宜提供「安全且能方法自由移動和探索的」環境,比如在地上鋪爬行墊讓其自由趴爬;準備不同材質的物品(絲巾、搖鈴、細砂紙、軟布球、變形球、毛絨玩具、塑料玩具、積木)讓他盡情摸;在寶寶身前設置一些障礙、玩具讓他翻過;抓住孩子的小手小腳隨音樂一起扭動、跳舞,以此提高其手眼協調能力及運動技能。
▼ 8–12個月大:記憶力為主
這時期的孩子還是沒有明確的玩具概念,對他來說,家中普通用品甚至比玩具更好玩。本階段建議用寶寶積木和各種柔軟玩具,來鍛煉手眼協調能力、培養精細動作,比如:跟孩子玩捉迷藏、YesNo(搖頭點頭)游戲、拍手游戲、看繪本,刺激孩子的記憶能力。而且這時候最好跟寶寶多用正常語言說話,不要用兒語,不要用疊字。
▼ 1–2歲:以語言或認知能力為主
要像跟成年人聊天那樣來跟孩子聊天,但爸媽說話盡量慢一些,給他足夠的反應時間。但不要用「嗯啊」之類的語氣回答孩子,相反,爸媽要盡可能多說,以拓寬孩子的詞彙量,如多說日常生活中一些物品和動物的名字、 讀有節奏的故事和兒歌、幫助孩子用語言描述自己(高興、開心、害怕等)的心情等。
2. 前操作期 (2-7歲)
這階段的孩子正值極其重要的Trouble2,此時對孩子日後的人生和大腦發育過程中意義重大。爸媽宜跟他進行比以往還多的日常交流,讓孩子在合適的時候做出一些「2選1」的問題、獨立搭積木、安排離開家的社交經歷(去遊樂場、早教班)、立規矩。不論身心都宜多方面發展,才能影響孩子日後對數學技能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例如:踏三輪車、爬鋼架和跳繩等鍛鍊大小運動肌肉的遊戲;堆沙玩具、指模畫和木釘等創意遊戲;換裝、話劇等模仿遊戲;遊戲小組和合作遊戲等社交遊戲;及拼圖、數字遊戲和串字等認知遊戲;播放舒緩有趣的音樂、陪讀繪本、畫畫、玩電子琴、小鼓、小喇叭等藝術音樂。
3. 操作期 (8-12歲)
兒童參與要守規則和秩序的遊戲,例如:數字運算磁石組合和圖書系列、波子棋、自行車,學習精細運動技巧;紙牌遊戲和有組織運動,學習團體活動。
4. 形式操作期 (13-17歲)
兒童和少年人透過解決問題遊戲、故事、電影,學習團隊合作和合群(Piaget, 1962)
Reference: ohmykid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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